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

各处室、二级学院:

  
 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为“七五”普法规划启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,司法部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、全国普法办将于2016年9至12月开展第十届全国百家网站、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
  一、竞赛主题
  
  学习法律知识 培育法治信仰
  
  二、竞赛内容
  
  宪法,国家基本法律,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,2016年新颁布、修订、施行的法律法规,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。
  
  三、参赛方式
  
  网站答题、微信答题两种方式均可参赛。
  
  1.网站参赛
  
  2016年9月1日8时至10月31日24时,可登录中国普法网(www.legalinfo.gov.cn)、中国网信网(www.cac.gov.cn)等百家网站的竞赛活动主页面参加竞赛。填写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,点击“网站参赛”,系统将自动生成一套含有10道题目的答卷。题目形式为不定项选择题。在线答题完毕后提交,系统将自动给出分数。答题正确率达到100%的竞赛者将获得抽奖资格。
  
  2. 微信参赛
  
  2016年9至12月,可通过@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和@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参加每期竞赛活动。每月1至20日为答题期,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一题,答题系统自动统计网友答题次数及正确率,每月答对15题即可参加抽奖。答题完毕后,可将自己的成绩附带手机答题页面分享到朋友圈。
  
  四、竞赛时间及安排
  
  2016年9月至10月为网站竞赛期,为期2个月。2016年9月至12月为微信公众号竞赛期,每月一期,共4期。竞赛规则将于竞赛开始前在中国普法网、中国网信网等百家网站和@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、@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公布。
  
  五、奖项设置
  
  1. 网站竞赛结束后,从答题满分的人数中抽取优胜奖300名,奖品为50元手机话费。
  
  2. 微信竞赛每月21日(节假日顺延)从答对15题以上的网友中随机抽取200名优胜奖,4个月共计800名优胜奖,奖品为50元手机话费。
  
  3. 根据组织参加活动情况,评选出优秀组织奖,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。
  
  六、工作要求
  
  各处室、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,广泛进行思想动员,引导全院师生充分认识法律知识竞赛的重大意义,增强参与竞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。
  
  附件:本次活动新媒体平台
  
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
  
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6年10月1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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